各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
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2025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类型
2025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6月底前毕业离校的,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
1、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
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
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在本校继续学习或留校工作的,以内部转接方式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
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因特殊原因保留在我校,即仍留在你原所在院(系)党组织,原则保留时间为1年,期间能转即转。
二、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
1、组织关系转往河北省内的,由各院(系)专职组织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转接,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其中转往支部信息需提供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支部全称,例如中共**支部委员会,党员需在系统转接完成后,联系接收方党支部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报到,确认报到后才能最终完成转接流程。
2、组织关系转到河北省外的,先以系统转接为主,如不能系统转接,则各院(系)专职组织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转接并打印《党员登记表》外,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其中介绍信抬头信息需具体统计到区县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接收方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并将介绍信回执交回各院(系),各院(系)收全后交回党委组织部存档。
三、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具体流程
1.填写信息。以党支部为单位填写《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登记表分类为“内部转接”、“河北省内”、“河北省外”、“暂时留校”四种:
“内部转接”指毕业生党员仍在本校继续深造或工作。
“河北省内”指党组织隶属关系在河北省内的接收单位。
“河北省外”指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在河北省内的接收单位。如:河北省以外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河北省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党委各工委(省外高等院校)、国资委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及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及其省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铁路、民航系统党组织;兵团党委及各师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等。毕业生党员应查看录用(录取)通知书并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询问“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暂时留校”为因特殊原因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保留期为一年,保留过程中能转即转。此类同学需要书写《请求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书》(附件2),此表各院系支部自己留存备案即可,所在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
2.支部书记整理审核,由专职组织员统一6月10日前报送附件1:盖章PDF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打成一个文件包到组织部邮箱:hbjgxyzzb@163.com。不用交纸质版到组织部。
3.9月20日前,毕业生党员自行落实组织关系事宜,预备党员要及时向转入党组织主动表明身份,以便转入党组织继续培养考察,按时转正。
4.9月30日前,开具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签字,盖章)寄回或拍照返回各院(系)。
5.组织关系转出后,各院系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予以解决。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各院系党组织一定要把《致2025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附件3)让每一位毕业生党员知晓,由毕业生本人在本人承诺处签字,签字版各党支部留存。
各院系党组织要抽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党务工作者,成立毕业生党员材料审核组,并按照我校党员材料归档要求,将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严格审核,确保毕业生党员材料文字准确、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附件1: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附件2:《请求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书》
附件3:《致2025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党委组织部
2025年5月13日